教务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新增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书卉发布时间:2024-07-03浏览次数:729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河南省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豫办〔2022〕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增设置预填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4〕402号)要求,学校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新增设置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新增专业申报

2024年度拟新增专业,原则上应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预备案专业。太阳成集团通过审批的预备案专业为增材制造工程、智能光电技术与仪器、智能医学工程和生物信息学,各相关学院要做好新增专业的论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经省教育厅论证审批后,在教育部平台提交相关材料。

二、2025年度拟新增专业备案

2023起,教育部新增专业实行预备案制度,拟于2025年度申报新增的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需于2024年提前备案。各学院(部)要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坚持以产业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统筹现有本科专业情况,紧密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尤其是“7+28+N”重点产业链培育壮大需求,对本单位专业规划及具体设置进行专题研究,做好2025年拟增设专业的论证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三、现有专业调整优化

各学院(部)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原则,科学统筹分析论证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定位的契合性、与服务产业结构的适应性、专业与岗位需求的针对性,参考急需特需、新兴未来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和控制限制本科专业目录清单(见附件7),统筹考虑专业存量消减、增量优化,不断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结构。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

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针对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专业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制定专门重塑升级、转型提质、压减计划、暂缓招生、隔年招生、停招撤销等调整优化措施。重点围绕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排名后十名的专业(附件5分院发布)研究分析,提出下步调整优化的措施;全面梳理艺术类专业近三年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人数、毕业生人数、去向落实率等招生就业情况,并提出下步调整优化的措施(附件6分院发布)。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务必高度重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太阳成集团发展定位和现有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审慎研究谋划2024年新增专业和2025年度备案专业,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于7月15日上午11:00前将加盖学院(部)公章、院(部)长签名的以下材料交文渊楼207室,材料电子版及汇报PPT请通过以下链接上传(https://f.wps.cn/g/S5t37zl0/)。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5份;

3.2024年度拟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3)1份;

4.2025年度拟申报新增专业预备案汇总表1份(见附件4)及增设专业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各5份;

5.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排名后十名专业调整优化措施统计表(附件5)1份;

6.艺术类专业招生就业情况及调整优化措施统计表(附件6)1份。

 

联系人:郝晓燕  刘书卉  联系电话:3326194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2024年度拟撤销专业汇总表

4.2025年度拟申报新增专业预备案汇总表

5.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排名后十名专业调整优化措施统计表

6.艺术类专业招生就业情况及调整优化措施统计表

7.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新增设置预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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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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