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外培优计划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与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相关专业领域开展交流访学活动,培育具有全球视野和先进教育理念的优秀国际化师资队伍,根据《关于印发<tyc1286太阳成集团师生国际交流提升计划(2024-2025)>的通知》(师大国际〔2024〕1号),学校计划开展2024年度海外培优计划专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2024年度在国(境)外开展的访学研修活动。
2.访学研修须经学校审批同意(以《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或《教职工申请公派留学审批表》审批结果为准)。
3.原则上同一类型项目年度资助不超过1次。
二、资助类型及标准
1.在外时间为90天(含)以内的短期访学研修项目
参照《tyc1286太阳成集团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中经费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学校资助其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的食宿、公杂等费用由二级单位及个人共同承担。
此类项目人员按照《tyc1286太阳成集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进行审批与管理。
2.在外时间为90天以上的中长期访学交流项目
(1)获得国家及河南省公派项目资助的人员,学校给予申请资助当年派出期间每人每月0.1万元生活补贴。
(2)获得学校公派项目资助的人员,依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中的资助项目和标准,学校资助其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由学校、二级单位、个人按60%、20%、20%的比例共同承担。
此类项目人员按照《tyc1286太阳成集团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规定》进行审批与管理。受资助人员派出前须提出资助申请,财务处根据其申请访学交流情况,按照规定为其发放奖学金。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填写《tyc1286太阳成集团教职工国际交流专项资助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学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书所填内容真实,并签署推荐意见。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复核后公示拟资助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向财务处提交办理会计核算与资金支付申请。
4.本年度分两次进行资助申请:
第一批申报时间为:10月11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11月22日。
四、联系咨询
联系人: 薛 敏
联系电话:0373-3377662
电子邮箱:oip@htu.edu.cn